可燃氣體報警器測量范圍0-100%LEL的定義
一、爆炸極限的定義
我們經常會看到可燃氣體探測器、可燃氣體報警器等氣體報警器(氣體探測器)的測量范圍標準為0-100%LEL,那么0-100%LEL是什么意思呢?
他也叫爆炸極限,分為爆炸下限(LEL)和爆炸上限(UEL)
爆炸下限:空氣中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濃度低于該濃度則氣體環境就不能形成爆炸。(爆炸下限越低,危險區域范圍就越大)
爆炸上限:空氣中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濃度高于該濃度則氣體環境就不能形成爆炸。
我們也可以這么理解,空氣中可燃氣體濃度達到其爆炸下限值時,我們稱這個場所可燃氣環境爆炸危險度為百分之百,即100%LEL。如果可燃氣體含量只達到其爆炸下限的百分之十,我們稱這個場所此時的可燃氣環境爆炸危險度為10%LEL;對環境空氣中可燃氣的監測,常常直接給出可燃氣環境危險度,即該可燃氣在空氣中的含量與其爆炸下限的百分比來表示:[%LEL];所以,這種監測有時也被稱作“測爆”,所用的監測儀器也稱“測爆儀”。
可燃氣體在空氣中遇明火種爆炸的最高濃度,稱為爆炸上限—簡稱“UEL”。英文:UpperExplosionLimited。
二、燃燒爆炸三要素是什么?
爆炸三角形原理
眾所周知,具有潛在爆炸危險的環境產生爆炸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點燃源(電火花、熱表面);
2)爆炸性物質(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等)
3)空氣(氧氣)。
爆炸三要素
當這三個條件同時存在,面且當爆炸性物質與空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即處于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間)時將不可避免地產生爆炸。
也就是說當可燃氣體的濃度過低或者是過高的情況下是沒有危險的,可燃氣體只有和空氣中的混合氣體或者說是遇到氧氣形成一定比例的混合氣體才會發生爆炸,燃燒是伴有發光發熱的激烈氧化反應。
可燃氣體的燃燒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擴散式燃燒,即揮發的或從設備中噴出、泄露的可燃氣體,遇到火源混合燃燒,另一類燃燒,是可燃氣體于空氣混合著火燃燒,這種燃燒反應激烈而速度快,一般會產生巨大地壓力和聲響,又稱之為爆炸。
燃燒與爆炸沒有嚴格的區分低于爆炸下限,混合其中的可燃氣體含量不足,不能引起燃燒或爆炸,高于上限混合氣中的氧氣含量不足,也不能引起燃燒或爆炸,另外,可燃氣的燃燒與爆炸還與氣體的壓力、溫度、點火能量等因素相關。爆炸極限一般用體積百分比濃度表示。爆炸極限式是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的總稱,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只有在爆炸下限,爆炸上限之間才會發生爆炸。低于爆炸下限或高于爆炸下限都不會發生爆炸,因此,在進行爆炸測量時,報警濃度一般設定在爆炸下限的25%LEL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