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局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吸取事故教訓
加強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四〔2015〕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4年全國工貿企業發生有限空間作業較大事故12起、死亡41人,分別占工貿行業較大事故總量的50.0%和51.8%。今年以來又發生有限空間作業較大事故5起、死亡18人,分別占工貿行業較大事故的45.5%和43.9%,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依然多發。經分析,事故主要暴露出5個方面問題:一是對有限空間的辨識存在誤區。2015年3月18日,海南省儋州市蔚林橡膠公司在清洗無蓋廢水池時發生中毒事故、死亡3人,該公司認為這種敞開式的池子不屬于有限空間,更不會導致人員中毒。二是涉及硫化氫的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不到位。2014年至今,近一半的有限空間作業較大事故都是硫化氫中毒引起的,因攪動造成沉淀物中的硫化氫氣體逸出,從而導致中毒事故發生。三是食品加工等行業企業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不重視,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腌漬池、污水處理池等各類池、井、地溝、下水道等有限空間事故多發。2014年9月4日,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引鎮街道北留村腌菜廠在腌制池打撈腌制蔬菜過程中發生中毒事故、死亡4人。四是作業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到位。2015年1月14日,云南紅河金珂糖業有限責任公司清洗糖漿箱時發生中毒事故、死亡4人,該公司雖然制定了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但形同虛設,未按要求進行作業審批。五是盲目施救導致人員傷亡擴大問題突出。今年有限空間作業發生的5起較大事故,因盲目施救導致只有8人遇險但死亡人數卻擴大到18人。5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德瑞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在清理淤泥作業過程中1人中毒,之后有12人相繼參與施救,因施救不當導致4人死亡、2人重傷。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四〔2014〕37號)要求落實到位,進一步督促工貿企業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防止盲目施救,有效防范事故,現就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企業摸清底數。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監督工貿企業深入開展有限空間辨識排查工作,要求轄區內所有企業都必須認真全面辨識本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附后),掌握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管理臺賬并報送屬地安全監管部門。
二、監督企業嚴格執行審批制度。要監督工貿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嚴禁不審批開展作業。工貿企業要針對可能逸出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的清淤、清污、維修等作業,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重點確認相應防護措施,確保作業現場有持續穩定的機械通風,并配備空氣呼吸器等個體防護裝備和應急裝備。
三、監督企業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要監督工貿企業在排查出的每個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或設備附近設置清晰、醒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識,標明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間風險,嚴禁擅自進入和盲目施救。
四、監督企業加強應急演練,杜絕盲目施救。要監督工貿企業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裝備,開展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加強現場安全監護,發生意外進行科學施救,杜絕盲目施救。
五、扎實開展安全培訓工作。要按照分級屬地監管原則,分級組織開展轄區內工貿企業有關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監督企業開展安全培訓,確保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要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努力營造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六、進一步加強監督執法。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通過執法檢查、交叉檢查、暗訪抽查、回訪檢查等方式,有效推動企業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對未進行有限空間辨識和報送有限空間臺賬的企業,要加強執法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要依據《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9號)等有關規定予以上限處罰。對發生有限空間事故的企業,要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典型事故要提級調查。對因工作不力,造成轄區內發生有限空間事故的,嚴肅追究監管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
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
一、冶金行業
1.工藝爐窯:均熱爐、熱風爐、高爐、轉爐、電爐、精煉爐、加熱爐、退火爐、常化爐、罩式爐、沸騰爐、干燥機、回轉窯等;
2.槽罐:燃料罐、氮氣球罐、重油罐、汽油罐、堿水罐、魚雷罐、鐵水罐、鋼水罐、中間罐、渣罐等;
3.煤氣相關設備設施:發生爐、管道、煤氣柜、排水器房、風機房、煤氣排送機間、閥門室等;
4.地坑:精煉爐地坑、鑄造坑、泵坑等;
5.公輔設備設施:鍋爐、鍋爐過熱器;空分塔、水冷塔;使用六氟化硫的高壓電控室;電纜坑(井)、地下液壓室、地下油庫、焦爐地下室;污水處理池(井)、密閉循環水池、地下排污隧道;給排水等管道;磨機、一二次混合機、環冷風箱;脫硫塔、脫硫漿液箱、脫硫流化底倉、料倉、料斗、除塵器、煙道等。
二、有色行業
1.工藝爐窯:鑄造爐、保持爐、煅燒爐、鋁臺包、回轉窯、石灰爐、熔鹽爐、余熱鍋爐等;
2.槽罐:壓縮空氣儲罐、真空罐、酸減罐、分解罐、沉降罐、母液罐、稀釋罐、精制液體罐、煤氣站電捕集罐、車載儲槽、電解槽等;原燃料儲罐、原料倉;
3.公輔設備設施:鍋爐、除塵器、煙道;蒸汽緩沖器、壓煮器、蒸發器、淋洗塔、沉灰室等;生產鋁粉、鋅粉霧化室等;污水處理池(井)、地下排污隧道等;煤氣、給排水等管道;冷卻機、磨機、脫硅機等。
三、建材行業
1.工藝設備:預熱器、分解爐、蒸壓釜、篦式冷卻機、回轉窯、增濕塔、冷卻機、烘干機、熱風爐、立式磨、球磨機、選粉機、分離器;
2.煤氣相關設備設施:電捕集罐、煤氣發生爐及上部密閉空間、排水器室、煤氣排送機間、凈化設備等;
3.儲庫:儲罐(倉)、料倉、煤粉庫(地坑、倉)、筒形儲存庫等;
4.公輔設備設施:鍋爐、管道、收粉器、噴霧干燥塔等;除塵器、煙道等;電纜溝、電梯井道等;地坑、水塔(水箱)、蓄水池、窨井、下水道、污水處理池(井)。
四、機械行業
1.工藝設備:電爐、沖天爐、工頻爐、精煉爐、退火爐、加熱爐、燃氣(電)干燥爐、保護氣氛熱處理爐等;
2.槽罐:電鍍(氧化)槽、酸堿槽、油槽、電泳槽、浸漆槽,儲料倉、貯罐、油罐、液氨罐等;
3.公輔設備設施:塔(釜),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煙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坑、地下潤滑油室、電纜溝、電纜井等;噴漆室、探傷室、鑄造坑、除塵器室等,煤氣(天然氣)轉供設備、煤氣發生爐等;污水池(井)、下水道、窨井、地下蓄水池等。
五、輕工行業
1.工藝設備:玻璃窯爐、隧道窯、馬蹄爐、退火爐、煤氣發生爐、堿回收爐、烤爐、烘缸、汽提塔、脫硫塔、干燥塔、蒸煮塔、氧漂塔、漂白塔、卸料塔、噴放倉、料倉、預蒸倉、反應倉、腌制池等;高壓均質機、麻石除塵器、干燥機、水力碎漿機、轉鼓、蒸球、噴方倉、預浸器、分離器、流漿箱、黑液槽、汽鼓、汽包、澄清器、消化器、粉碎回收容器等;
2.槽罐:原材料罐、貯糖罐、浸出罐、分離罐、濃縮罐、維持罐、糖化罐、層流罐、調漿罐、發酵罐(池)、種子罐、流加糖罐、維持罐、消泡沫劑罐、結晶罐、奶罐、儲油罐、浸出罐、蒸發罐、濃縮罐、分離罐、厭氧罐、飽和罐、酒母罐、儲酒罐、酸堿罐、過濾罐、攪拌混合罐、脫色桶等,冷水儲槽等;
3.公輔設備設施:污水池(溝、槽)、鹽液池、水處理池、沼氣池(罐)、中和池(桶)、漿池等,原材料倉、恒溫庫、速凍庫(箱)、冷庫、蒸發脫水干燥房、地下泵房等,除塵器(沉降室、布袋除塵器等)、煙道等。
六、紡織行業
1.紡紗工序:清棉設備、清梳聯合機設備的混棉箱體;
2.織造工序:漿紗機、漿染聯合機的烘箱部分;
3.染整工序:退煮漂聯合機、燒毛機、軋染聯合機、熱熔染色聯合機、堿減量機、液流染色機、氣流染色機、經軸染色機、筒子紗染色機、絞紗噴射染色機、絞紗箱式染色機、筒子紗射頻烘干機、絞紗烘干機、成衣染色機、散毛染色機、散毛烘干機、罐蒸機等設備的封閉、半封閉烘燥箱、房部位;
4.公輔設備設施:鍋爐、紡織空調系統的送回風道、除塵室、濾塵室以及消防水箱(池)、除塵地溝(道)、化糞池、蓄水池、窨井、電纜溝、電梯井道等。
七、煙草行業
1.工藝設備:烘絲筒、潤葉(梗)筒、加香(料)筒、滾筒干燥機、浸漬器、流化床、真空回潮機、煙絲膨脹焚燒爐、箱式儲絲(葉、梗)柜;
2.公輔設備設施:香精香料配制罐、二氧化碳儲罐、空壓分氣缸、真空罐、蒸汽分汽缸、儲油罐等;消防水塔(水箱)、鍋爐、省煤器鍋爐排煙管道、軟水箱、除氧水箱、熱力除氧器鈉離子交換塔、中央空調風柜(風管)除塵器;地下電纜溝、地下室、管道閥門井;煙道、冷庫、電梯井道;下水管道、地下水池、污水處理水池等。
八、煙草行業
窨井、下水管道、管道閥門井、電梯井道、儲罐、鍋爐、污水井、化糞池、糧庫(倉)、冷庫等。
九、通用類
各類井(電纜井、污水井、窨井等)、池(污水池、化糞池、沼氣池、蓄水池、腌漬池等)、地溝、暗溝、坑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等。
來自:安監總局網站